Desk & Park 服務條款
1. 一般條款與定義
本服務條款(下稱「本條款」)規範由 Pixel of Software sp. z o.o. 以電子方式提供 Desk & Park 服務之規則與條件;該公司之登記營業所地址為:ul. Rydygiera 13, 01-793 Warszawa,登記於波蘭國家法院登記處企業登記簿,登記編號 KRS:0000525252,稅務識別號碼 NIP:5252525252(下稱「營運者」)。
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定義:
- 服務 — 指 Desk & Park 服務,以軟體即服務(SaaS)模式提供,並於 deskandpark.com 提供,可用於管理辦公桌、停車位及會議室之預約;
- 客戶 — 指基於其營業或專業活動,與營運者就服務之提供訂立協議之企業或其他實體;
- 組織 — 指客戶於服務內之專屬空間(租戶/tenant),包含一個獨立隔離之資料庫及客戶各使用者之帳戶;
- 管理員 — 指經授權管理組織之使用者,包括管理方案、計費及使用者帳戶;
- 使用者 — 指於組織內使用服務之自然人;
- 方案 — 指客戶所選擇之服務付費使用方案(按月或按年);
- 計費週期 — 指依所選方案而定之一個月或一年期間;
- 計費入口網站 — 指由 Stripe 提供之自助式入口網站,用於管理訂閱、付款方式及計費文件。
本條款於 deskandpark.com 免費提供,並以可供取得、重製及儲存之方式提供。訂立服務協議前,須先行接受本條款。
2. 服務說明
服務尤其可用於:呈現客戶之辦公空間與停車空間(辦公桌、停車位及會議室之地圖)、建立及管理辦公桌、停車位及會議室之預約、管理使用者及其權限,以及提供空間使用率之報表。
服務採多租戶(multi-tenant)架構運作:各組織均獲配一個獨立隔離之資料庫,藉此確保各客戶資料之分離。
營運者得開發、變更及更新服務之功能,惟不得於已付費之計費週期內對其核心功能造成重大限制。使用服務須具備:可連接網際網路之裝置、最新版本之網路瀏覽器,以及有效之電子郵件地址。
3. 帳戶、註冊與組織
註冊與登入均採無密碼(passwordless)方式:透過寄送至使用者電子郵件地址之一次性驗證碼進行身分驗證。營運者得提供其他身分驗證方式,包括通行金鑰(passkeys)。
代表客戶建立組織之人,聲明其已獲正式授權代表客戶訂立協議。管理員負責:管理組織內之使用者帳戶、計費資料之正確性與即時性、授予權限,以及組織使用者於使用服務時遵守本條款。
客戶須確保身分驗證憑證(包括一次性驗證碼)不會向未經授權之人揭露。任何對帳戶或組織之未經授權存取,均須不遲延地通知營運者。
4. 方案與定價
服務提供多種訂閱方案 — Start、Standard、Pro 及 Enterprise — 其於限額(包括空間與使用者數量)及價格上有所不同,並按月或按年計費。現行方案及其限額與價格公布於 deskandpark.com 之定價頁面,並於購買前顯示以供確認。
所有價格均為含稅總價,並包含適用稅率之 VAT。計費以開始訂閱時所選之貨幣(PLN 或 USD)進行。營運者得依另行告知之條件,提供試用期間或優惠代碼。
價目表之變更,不影響進行中且已付費之計費週期之費用。營運者將於價格變更生效至少 30 日前,以電子郵件通知管理員;新價格自該日期之後開始之第一個計費週期起適用。
5. 付款、續訂與逾期款項
付款由 Stripe Payments Europe, Ltd.(下稱「Stripe」)處理。費用透過 Stripe 以支付卡支付。支付卡資料直接傳送至 Stripe,絕不儲存或處理於營運者之伺服器上。
除客戶依第 6 條取消續訂外,訂閱將於後續各計費週期自動續訂,且費用於各計費週期開始時預先收取。計費文件以電子方式於計費入口網站提供,或寄送至管理員之電子郵件地址;客戶同意以電子形式接收發票。
若收款失敗,Stripe 將重新嘗試收款,營運者並以電子郵件通知管理員。客戶自第一次付款嘗試失敗起,享有 14 日之寬限期以清償應付款項。寬限期屆滿仍未付款者,對組織之存取權得予以暫停至完成付款為止,且持續之欠款得構成依第 6 條終止協議及依第 7 條刪除資料之事由。
6. 取消與終止
客戶得隨時於計費入口網站取消訂閱之續訂。取消於當前已付費之計費週期結束時生效;在此之前,服務仍完全可供使用。
已付費計費週期中未使用之部分,不予退費,惟強行法規定另有規定者,不在此限。
若發生對本條款之重大違反(尤其第 8 條),營運者得立即終止協議;惟於違反之性質許可時,應先要求客戶停止違反行為。營運者亦得基於重要事由,於至少 90 日前通知後,全面停止服務;於此情形,客戶有權就未使用之期間按比例取得費用退還。
7. 客戶資料、匯出與刪除
輸入組織之資料仍屬客戶之資料。營運者僅為提供服務之目的並於所必要之範圍內處理該等資料,其方式如隱私權政策所述。
於協議存續期間,客戶得使用服務之功能或聯絡營運者,匯出組織之資料。協議終止或屆滿後,組織之資料將再保留 30 日(保留期間);於此期間內,客戶得請求以通用之機器可讀格式匯出資料,或恢復訂閱。
保留期間屆滿後,組織之資料庫將被永久且不可回復地刪除。惟營運者依適用法律有義務保留之資料(尤其計費與稅務文件),不在此限。
8. 可接受使用規範
尤其禁止下列行為:
- 於服務內提供或儲存不法內容;
- 嘗試未經授權存取服務、其他客戶之資料或營運者之基礎設施,包括未經營運者事先書面同意即進行安全測試;
- 干擾服務運作之行為,包括自動化大量查詢(scraping)、DoS 攻擊或蓄意產生過度負載;
- 未經營運者同意,轉售服務或使第三人得以使用服務;
- 與組織以外之人共用存取權,或規避方案之限額;
- 侵害第三人之權利,包括智慧財產權及資料保護法令。
若違反上述規範,營運者得要求客戶停止違反行為、暫停對服務之存取,或依第 6 條終止協議。
9. 可用性與維護
營運者盡合理努力使服務持續可供使用;惟標準方案不包含經保證之可用性水準(無 SLA)。計畫性維護在可能之情形下於一般營業時間以外進行,並事先通知管理員。
於發生故障、安全威脅或有緊急維護必要之情形,營運者得暫時限制或暫停對服務之存取,同時致力於將停機時間降至最低。
10. 責任
服務係為企業而設,並以企業對企業(B2B)之方式提供。在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,營運者依法定瑕疵擔保(rękojmia)所負之責任予以排除。
營運者對客戶基於任何事由之全部責任,以客戶於損害發生事件前 12 個月內就服務所支付之費用金額為限。營運者對所失利益或間接損害,或因不可抗力所致之義務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,均不負責任。
上述限制不適用於故意造成之損害,亦不適用於依強行法規定不得限制責任之其他情形。若於特定情形中,客戶符合消費者或享有消費者權利之企業家之資格,本條款不排除或限制該客戶依強行法規定所享有之任何權利。
11. 條款之變更
營運者得基於重要事由變更本條款,尤其於法律變更、服務功能變更、安全考量或營運者一方之組織變更之情形。
營運者將於變更生效至少 14 日前,以電子郵件通知管理員本條款之變更。不接受變更之客戶,得於變更生效前提出通知,使協議於當前計費週期結束時終止。於該日期之後繼續使用服務,即構成對已變更條款之接受。
12. 準據法與爭議解決
協議及本條款受波蘭法律管轄。與非消費者之客戶間之爭議,由對營運者登記營業所有管轄權之普通法院解決。
消費者及享有消費者權利之企業家,得利用訴訟外之申訴與救濟程序。歐盟執行委員會於 https://ec.europa.eu/consumers/odr/ 提供線上爭議解決(ODR)平台。
13. 聯絡方式與最終條款
就服務相關之一切事務(包括申訴),得透過 hello@pixelofsoftware.com 聯絡營運者。申訴於收受後 14 日內處理。
若本條款之任何條文無效或不可執行,不影響其餘條文之效力。本條款未規定之事項,適用波蘭法律,尤其是波蘭民法典及波蘭《以電子方式提供服務法》。
版本 1.0 — 自 2026年7月10日起生效